关于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招标的通知
作者: 日期:2021-03-02 16:55 来源: 字号:
 

各园区、镇(街道),市直有关单位,高校,有关科研院所,学会(协会、研究会):

经研究,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面向全市,通过招标形式择优立项。为做好课题招标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、五中全会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结合我市抢抓三区叠加重大机遇,深入实施省“1+1+9”工作部署和市“1+1+6”工作思路这一要求,围绕推动东莞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,组织开展事关东莞宏观性与战略性、综合性与前瞻性、政策性与实践性问题研究,着力推出一批高质量社科研究成果,提出既有理论分析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及措施,为推动“湾区都市、品质东莞”建设再上新台阶,确保“十四五”开好局作出应有贡献。

二、投标范围

主要包括各园区、镇(街道)、市直有关单位、市内各高校、科研院所、社科社团。

三、招标课题

本次招标课题共10个,课题名称详见《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》(附件1)。每个招标课题确立1项中标课题,每个课题资助6万元。课题设计须按规定的课题名称进行设计,自选题目的标书不予受理。

四、投标条件

(一)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;社会责任感强,潜心科研;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,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水平和时间,并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。

(二)课题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(含)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,若不具备,原则上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,已有课题研究成果获得肯定的除外。

(三)课题组成员对所投标的课题有一定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成果。

(四)每个课题组成员原则上不超过7名,其中1名负责人和1名第二负责人。课题负责人只能选择1个课题应标,不可在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中担任课题组成员。

五、结题要求

(一)本次招标课题完成时间为7个月,从中标结果公布日期开始计算。成果初稿须在202110月下旬完成,最终成果须在202111月下旬提交。

(二)中标课题的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1篇总研究报告和1篇可转化为内参的咨政报告。对研究成果的其他要求以课题协议书中的规定为准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,要迅速组织申报。申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318日。逾期不予受理。

(二)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:

1.《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》(附件2)一式3份(盖公章的原件1份,其他2份可提供复印件),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(左侧装订);

2.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》(附件3)一式1份,须盖公章。

(三)请于2021318日(星期四)前统一将上述材料的纸质文档报送市社科联,电子文档(与纸质文档题目、内容、汇总排序一致)发送至邮箱sklxsb@dg.gov.cn,以便尽早组织课题立项评审。

未尽事宜,请与市社科联学术研究部联系。联系人:严海丹,联系电话:27227812,联系地址:东莞市南城区绿色路111号市委党校内东莞社科大楼513 

 

附件:1. 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选题参考.docx

      2.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书.docx

      3.2021年东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咨政课题应标申请一览表.xls 

 

 

 

东莞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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